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政策

2018-5-21 10:00| 发布者: jxrs |来自: 上饶市经开区

摘要: 光伏产业是全球新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我区具有重大行业竞争优势的三大主导产业之一。为加快光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光伏产业基地,结合我区实际,就促进光伏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
董团乡、兴园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各公司:
    光伏产业是全球新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我区具有重大行业竞争优势的三大主导产业之一。为加快光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光伏产业基地,结合我区实际,就促进光伏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国家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依托,以促进晶科能源做大做强为抓手,以打造光伏科技产业园为助推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政策,不断激发企业投资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提高我区光伏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光伏产业与产品应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态势,努力形成千亿产业集群,打造“世界光伏城”。
   二、工作思路
(一)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促进企业扩产增效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抢抓国内市场需求扩大和国际市场结构调整机遇,促进晶科能源等现有光伏企业扩产增效。
(二)主业和配套齐头并进,完善产业体系建设坚持以晶科能源为龙头,重点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坚定不移促进晶科能源做大做强,全力打造光伏科技产业园,不断完善晶体硅光伏供应链体系,不断提升主业和配套产业关联度,不断提高光伏产业集成创新水平。
(三)应用和创新交相辉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大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积极跟进全球光伏产业发展新趋势,全力引进具备世界级技术优势的 CIGS 太阳能薄膜电池产线;积极鼓励光伏企业创新生产、贸易和服务,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力促我区光伏产业实现跨越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力争全区光伏产业产值超过 1000 亿元,其中产值超 600 亿元企业 1 家以上,产值超 150 亿元企业 1 家以上,产值超 50 亿元企业 2 家以上,产值超 15 亿元企业 5 家以上,规上光伏工业企业不少于 30 家,光伏组件产能占世界市场的20%以上,建成世界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基地。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1.设备投资奖励。对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引进的光伏企业,如属独立供地企业,新购设备投资额达 1000 万元以上,在项目投产后给予其新购买设备投资额 1%的奖励(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如属入驻光伏科技产业园或租用厂房的企业设备投资额达 500 万元以上,在项目投产后给予其新购买设备投资额 1%的奖励(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设备投资在 1 亿元以上的光伏项目或龙头企业项目,可“一事一议”另行协奖事宜。本条支持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元以上后开始办理。
2.补链奖励。凡新入园项目属于填补开发区光伏产业链条空白的项目,项目主营业务收入达 2000 万元后,一次性奖励50 万元。
3.扩大再生产支持。新入经开区的企业在项目投产后次年度起的前两年和后三年,经开区可从工业发展基金中分别提取项目公司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的等额和一半资金,奖励给项目公司用于支持项目扩大再生产。
4.支持境外参展。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 号),对赴境外参展的光伏企业,给予不低于展位费 70%的展位补助以及相关人员(不超过两人)的差旅补助。
5.上规模奖。对新入园的光伏制造企业实行年度主营业收入和地方财政贡献双考核,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且地方财政贡献达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光伏制造企业,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提取资金分别给予企业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5 亿元,地方财政贡献达 3000 万元以上企业的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6.品牌战略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光伏企业,一次性给予 20 万鼓励;获得“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重点出口名牌”、“江西省名牌产品”、“井冈质量奖”或“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光伏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
7.企业上市奖。对新获国内外主板上市批准的光伏企业,股票成功发行后,在享受省市相关政策基础上,再给予 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创业板上市批准的光伏企业,股票成功发行后,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新三板上市批准的光伏企业,股票成功发行后,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8.政府优先采购。经开区内光伏企业产品纳入《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产品目录》,同时推荐进入省市产品目录,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享有优先权。
   (二)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1.企业发明专利奖励。光伏企业当年新获的国家发明专利,给予每件 5 万元奖励。
2.企业研发创新奖励。对国家、省新批认定为工程技术中心、检测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 100 万元、50万元,晋级补差;对新批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且进驻博士工作企业,奖励 30 万元。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5 万元。对主持或参与制定并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5 万元。3.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的补助。
   (三)扎实推进载体建设
1.着力打造光伏小城。全力推进晶科能源“双倍增”建设,重点引进太阳能薄膜电池、逆变器、控制器、蓄能电池、背板、专业包装、玻璃基板等项目,完善产业链条,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打造光伏产业创业创新发展平台。
2.支持光伏行业协会发展。对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注册在经开区的光伏行业协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被评定为 3A 级以上等级的注册在经开区的光伏行业协会,再次给予奖励 10 万元。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产业基金支持。设立光伏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光伏产业,增强光伏企业资本实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光伏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产业基金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财园信贷通支持。经开区财园信贷通贷款政策向光伏企业倾销,对符合财园信贷通申报条件并经审定后的光伏企业优先推荐贷款。
3.区下属转贷服务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光伏企业,优先给予相关金融服务支持。
   (五)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1.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对在经开区内光伏企业就任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经认定后,在企业工作期间,按具体人员实际工资总额(减去五险一金后)10%给予租房安家补贴(最长不超过五年)。
2.优先提供人才服务。优先为光伏企业招用各类人才和技术工人,提供劳动力储备培训、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免收相关费用或给予政策性补贴。
   (六)加大光伏应用推广鼓励园内企业、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分布式发电项目(要求相关配件产品本地化配套),在电价补贴方面,开发区积极帮助争取国家、省、市的补贴。五、适用对象工商、税务关系均注册登记在经开区,自 2018 年 1 月以来新入园(投产)且属组件制造、核心设备[部件]、光伏应用等(不包括硅料、型材、包装等粗加工光伏企业)光伏企业,且经开区为税收收益唯一受益主体的光伏企业及产业链企业
六、其他事宜
1.本意见所涉及的所有奖励支持政策,均在企业达到规上企业且地方财政贡献达到合同约定考核标准后予以及时兑现。
2.本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试行,试行一年。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意见为准。
3.本意见由上饶经济技术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由上饶经济技术经开区招商局牵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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