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刻起,此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市公路、城市道路上采取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予以取消。 “12+3”(包括鄱阳县)在全市跨省、跨市公路等各种公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的临时交通管制卡口,以及尚未撤销到位的市内跨县、跨乡镇、跨村道路、县城主干道等上的卡口,立即停止临时交通管制工作,不再对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劝返等。 “交通场站”(含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立即停止对入饶人员的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劝返等工作。交通场站对进站(场、码头)乘车、乘机、乘船旅客的体温筛检工作继续。 “12+3”务必于2月13日18时前将一切用于临时交通管制的设施、设备、障碍物等清除到位。“12+3”已经采取的关闭高速出入口、堆土、设立竹木栏杆等方式封闭交通的,按“谁设立,谁清除”的原则彻底清除到位,确保公路交通网络畅通。 |